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查询、更正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工作限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及2024年上半年重修、缓考课程。
二、核查程序
本次成绩查询将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申请
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的,由学生本人通过手机或电脑设备登录教务系统(优先通过电脑端进行操作),于2024年8月29日前点击进入成绩查询界面提交成绩查询申请(若无法在系统找到需查询成绩的课程,学生在确认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及2024年上半年重考、缓考课程后,可通过提交附件中的《学生成绩核查申请表》进行核查,二级学院汇总后于8月30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手机端操作流程(如下图)
(2)电脑端操作流程(如下图,建议首选此操作)
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jwweb.hebmu.edu.cn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通过“业务办理-成绩复核申请”途径进入界面,确认界面左上方学年学期为本学期(2024-2025-1学期)后点击右侧增加选项,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2023-2024-2学期,则会出现该学期相关考试科目和成绩信息,选中拟核查的考试科目,点击条目右侧的“复核”选项,在弹出的窗口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申请”即可。如上方截图所示。
2.成绩核查
学生提交成绩核查申请后,系统会自动将成绩核查申请分配到课程所在教研室。相关教师可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端登录教务系统处理学生成绩核查申请。成绩核查工作需至少由两名教师共同进行,并由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负责人最终确认核查结果,请各教研室于9月4日前完成成绩核查工作。
经核查,考试成绩未发现问题的,经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负责人核验后,由该课程成绩录入教师在“学生考试成绩查询”一栏点击“审核未通过”选项,可在备注中标明成绩核查无误字样。经核查考试成绩出现错误,需要更正的,需按照教务系统中成绩复核相关流程进行复核。复核时教研室需将拟更改成绩的试卷、答题卡、平时成绩等有关考核材料原件(含学生所在小班)及复印件(学生本人试卷材料)提交课程所在学院(医院)、教务处等进行复核。请各教研室于9月6日前完成成绩更正工作。
3.成绩反馈
各二级单位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成绩核查进度和结果,对成绩核查仍存有异议的,可再次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成绩核查操作。
三、核查要求
1.核查人员
成绩核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原则上应当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及阅卷教师共同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核查的老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协调。
2.核查内容
除漏评、成绩合分错误、成绩漏登或误登等情况以外,不予更正成绩。不得对试卷主观试题评分标准和结果进行更正。
3.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请大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成绩查询。对在成绩核查与更正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报学校给予所涉及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学生按考试作弊论处。
注:1.为保障成绩核查工作更高效率进行,各教学单位须向学生强调应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核查申请并写明核查原因;确实无法通过教务系统核查的,再让学生提交纸质版申请,切勿让学生重复提交核查申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2.成绩核查工作要求老师检查是否存在漏评、成绩合分错误、成绩漏登或误登等,不对试卷主观试题评分标准和结果进行核查。
3.请各教学单位向相关教研室强调,若学生成绩核查无误,须点击“审核不通过”选项,请老师仔细阅读流程说明;核查成绩有误需要进行成绩更正者,老师在教务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后,务必将相关支撑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本科室老师送至二级教学单位复核,二级教学单位复核无误后送至教务处复核,不得让研究生参与此项工作。
4.有部分学生将成绩查询申请设定在上学期(2023-2024-2学期),烦请老师处理学生成绩核查时注意此问题,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在校验本学院成绩核查申请时可同时选中2023-2024-2和2024-2025-1两个学期查看进度。
5.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老师及时查看学生提交的成绩核查申请,若“变更教师”一栏学生填写不匹配(一般默认为是成绩录入教师),学院(医院)教学秘书老师可通过选中相应条目后右击“变更教师”,在弹出的小窗口中输入正确的认定教师即可。若发现该课程不是本单位负责课程,可及时与我科反馈。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