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0-05-09 16:37:32 点击次数:0

为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和支持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校特设立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支持计划,简称“春苗计划”,用于资助优秀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

一、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出国前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成绩(尚未参加过综合测评的年级,按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20%;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自理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胜任国外的课堂学习和讨论交流;

(五)需符合每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的本科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学校确定并公布下一年的出国(境)项目、资助名额、名额分配及资助金额等事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韦德体育1946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

(二)学院初选、推荐

相关学院根据资助条件和分配指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经过心理健康测试后,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审核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韦德体育1946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分别移送教务处和学生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考核

通过审核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推荐人选的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四)公示

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批准

公示无异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批准。

(六)签约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出国(境)前须与学校签订《韦德体育1946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见附件3),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学生出国(境)前须征得家长同意,同时将家长签字的《信息告知书》(见附件4)提交学校。

三、资助金及其发放管理

(一)根据每年预算额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拟定每个项目的资助名额及其资助金额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享受学校资助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间遵守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学习交流任务回国(入境)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出国前确定的资助名单提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资助金。

(三)享受学校资助的建档立卡的贫困生,可在出国(境)前先行借支助学金,回国(入境)后按照前述规定予以核销。

(四)在校期间,每个学生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四、其它规定

(一)学生出国(境)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处对学生进行出国(境)前的教育。

(二)学生出国(境)期间的管理工作,按照《韦德体育1946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试行)》(冀医教〔2017〕7号)及《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冀医教〔2018〕9号)执行。

(三)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按期完成学习交流任务回校后,当天应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班主任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教师报到;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务处销假;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本规定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韦德体育1946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2.推荐汇总表.doc

3.韦德体育1946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

4.信息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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